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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工作程序(出让土地改变用途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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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06-11-17 责任编辑:方潮 点击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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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程图
2、法规依据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制企业用地管理的意见》焦政〔2005〕8号
(3)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36号
3、应提供资料
(1)改制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土地使用情况、土地拟处置方式、利益分配和涉及企业职工安置资金的监督使用情况等(上市长办公会议前提供);
2改变土地用途申请书
3会议纪要;
4土地使用证;
5规划资料
6土地评估资料;
7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
8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2)竞买人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好并加盖竞买人公章(个人须按手印)的竞买申请书;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人身份证明 ;
3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其他法定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5联合竞买的,应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6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
4、归档资料
(1)所有应提供的资料;
(2)须知;
(3)土地评估报告;
(4)索购资料登记表;
(5)竞买报名登记表;
(6)竞买通知单送达回执;
(7)号牌登记表;
(8)报价登记表;
(9)规划图;
(10)勘测定界图;
(11)成交确认书;
(12)公证书;
(13)市政府土地管理发文稿纸;
(14)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报批表;
(15)市政府土地管理文件;
(1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7)公告。
保存期限:永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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