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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不包括转让后用途为经营性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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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日期:2006-12-01 责任编辑:张宇宏 点击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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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程图
2、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3、应提供资料
(1)申请书; (2)土地证书(用地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改变用途,非经营性);
(4)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需提供已完成开发投资额度的资金证明材料;
(5)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需提供开发程度的资料证明;
(6)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应提供其产权证明;
(7)转让地块勘测定界图(1份),宗地界址图(2份);
(8)土地估价备案表 ; (9)转让共有的土地时,需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意见;
(10)双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11)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改变用途,非经营性);
(13)转让协议; (14)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
4、归档资料
(1)所有应提供资料; (2)市政府土地管理发文稿纸;
(3)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报批表;
(4)市政府土地管理文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保存期限: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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