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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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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市局规划科 日期:2008-08-29 责任编辑: 点击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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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提供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文件 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下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初审意见。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基本农田补划任务如何落实等; 4.项目文件 (1)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需核准建设项目只需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土地利用内容的部分章节;备案的项目进行预审的,需提供备案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土地利用内容的部分章节;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管线工程、钻探井位等项目除外) 6.建设占用耕地的,报送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1)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的,提供有效验收证明材料; (2)委托开垦的,提交明确开垦费标准的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及落实占补平衡资金的承诺; 7.标明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分别标明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补划基本农田位置的基本农田保护图; 9.建设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需要报送经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及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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