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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项措施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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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耕保科 日期:2008-08-21 责任编辑:朱兵 点击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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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化体系,建立基本农田示范区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基本农田基础信息采集、处理、上报、反馈及时准确,为基本农田审核、补划、执法监察、统计分析等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化体系,聘请全市1800余个行政村的村委主任为土地协管员,形成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基本农田管护责任化体系;三是建立基础工作规范化体系,建立基本农田基础资料档案查询系统,做到基本农田图、表、册与实地查询一致,确保基本农田档案资料真实可靠;四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利益长效机制,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纳入各级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对表现好的县(市)区政府每年度安排一个市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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