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民副部长就今年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答记者问

 

作者: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日期:2006-03-19    责任编辑:方潮    点击


 

毫不松懈地抓好整顿——汪民副部长就今年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答记者问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2005年8月18日下发后,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共查处无证勘查604起,无证开采36749起(人次),超层越界开采3031起,以采代探443起,污染环境矿山1468处,非法转让矿业权630起,责令停产整顿矿山11097座,吊销采矿许可证1082个,查处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671起,追究刑事责任707人。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局面得到遏制,整顿和规范工作正在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有条不紊地进行。今年这项工作如何开展,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

问:国务院通知要求九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半年多来我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会同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去年9月30日,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三查”工作,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工作。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了全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工作,公安部牵头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监察部把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财政部深入研究矿产开发中的经济机制,与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初步方案,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结合整顿和规范工作狠抓矿山安全生产,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商务、工商、环保部门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都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正是由于九部门配合默契,协同作战,才有了今天的成绩。

问:人们常说,一个地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如何,政府是关键。您如何评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作用?

答:矿产资源法赋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职责。国务院通知中强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责任主体。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去年以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不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而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普遍组建了整顿和规范工作机构,基本落实了专门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专用工作场所和专项工作经费。各省(区、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他们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整顿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制度措施、阶段时限、部门职责等内容,许多地方存在的不少难题都在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中得以突破。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各地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并不平衡,少数地区存在走过场现象、厌战情绪和应付心理,甚至存在工作“死角”,工作并没有全部落在实处。有的地方甚至在整顿期间仍然出现频发性的非法采矿行为,社会影响很坏。这些问题都必须在今年的整顿和规范工作中予以解决。

问:请您简单谈谈国务院通知下发以来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

答:国务院通知下发以来,整顿和规范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三查”工作全面展开。各地围绕整顿任务,认真开展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全面检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为解决整顿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集中力量开展了多种专项整治。如重点矿区整治、重要矿种整治、群发性无证开采整治、非法矿山关闭等。三是资源整合工作势头不错,部分省已取得较大进展。通过资源整合,促进了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集约化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四是规范工作开始起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下发了《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各地进一步完善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的责任制,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从各方面反映看,整顿和规范工作开局良好。

问:今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将做哪些工作?

答:今年年初,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确定了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治本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今年的任务非常艰巨,必须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地不应有丝毫的松懈。

首先要继续抓好“三查”工作,着力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大案要案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制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第二,加快矿产资源整合步伐,全面部署和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现重点突破。第三,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规范矿产开发管理的同时,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治理,以煤炭为试点,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第四,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以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为试点,全面推进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第五,继续做好督察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察。第六,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对各地在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并向全国推广。

今年是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关键年、攻坚年。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整顿和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矿产资源开采集中区要建立动态巡查制度。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建立起矿产开发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基层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量,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确保勘查开采秩序正常。3月20日,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出了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对今年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更不能有厌战情绪,要继续发扬敢打硬仗的精神,团结协作,知难而进,出色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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