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无线电台管理中心申请土地登记公告
(第20116021号)
现将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对焦作高新区金沙路北侧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下表),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者,请于2012年1月6日前到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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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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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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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座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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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属性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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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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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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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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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0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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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无线电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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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金沙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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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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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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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0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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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