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 信访投诉信箱
欢迎使用网上信访举报专栏!在您使用专栏之前认真阅读下列使用须知:
1、信访、举报要实事求是,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诬告、陷害他人。鼓励信访人实名举报。
2、信访、举报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反动言论或污蔑他人的言语,否则要追究法律责任。
3、信访举报人员要按照下列对应窗口提交相关内容,以提高信访、举报的办理效率。
4、信访人应写明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信访要求和举报事项,并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
5、提交完毕后,请记住您的信访和举报受理密码,可在10个工作日内到网上信访举报回复栏中查询办理情况。
[
提交留言
]
请输入您留言时所填的姓名或密码
已显示留言:
1
条
1
系统测试!...
抱歉!该留言处于隐私保护状态,输入密码后才能查看。
权限不足
方****
2007-7-2 22:10:20
共有1页 你正在浏览第1页 跳到
当前第 1 页
第 1 页
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