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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新河110KV、温县保丰110KV、温县祥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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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市局规划科 日期:2008-08-27 责任编辑: 点击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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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焦作新河110KV、温县保丰110KV、温县祥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焦作新河110KV、温县保丰110KV、温县祥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进行了初步审查,意见如下: 一、焦作新河110KV、温县保丰110KV、温县祥云220KV输变电工程属单独选址的能源项目,三个项目拟总投资分别为2702.68万元、1792万元、8880万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 二、焦作新河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拟选址位于焦作市李万乡大北张村,拟占地面积约0.2370公顷,其中农用地0.2370公顷(全部为耕地,无基本农田);温县保丰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拟选址位于温县赵堡镇大黄庄村,拟占地面积0.3625公顷,全部为基本农田;温县祥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占用温县黄庄镇东宋庄村土地1.8908公顷,全部为基本农田。 三、三个项目所涉及的用地中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温县保丰110KV、温县祥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还需补划基本农田。焦作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和温县国土资源局分别拟定了规划调整方案,我局认为项目选址适宜,规划调整方案可行。 四、三个项目补充耕地的资金已经列入工程概算。项目单位拟交纳耕地开垦费,焦作新河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委托焦作市盛通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补充耕地,温县保丰110KV和温县祥云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委托温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补充耕地并补划基本农田,并签订了协议。 我局已通过初步审查,建议省厅对上述三个项目建设用地进行预审。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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