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山车站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

 

作者:    来源:市局规划科    日期:2008-08-27    责任编辑:    点击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月山车站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沁阳市和博爱县国土资源局的《关于月山车站改造工程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我局对月山车站改造工程项目用地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意见如下:

一、月山车站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属单独选址的交通项目,拟总投资为11498万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

二、月山车站改造工程项目拟选址位于沁阳市和博爱县,途径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张庄村、山王庄村、廉坡村、张坡村、陈庄村、博爱县许良镇大辛庄村和月山镇九府庄村。拟占地面积为12.9公顷,其中农用地9.0196公顷(其中一般耕地7.6635公顷,基本农田0.1769公顷,其他农用地1.3561公顷)、建设用地1.3859公顷、未利用地2.4945公顷。

三、该项目所涉及的用地不符合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沁阳市境内还需补划基本农田。沁阳市国土资源局拟定了规划调整方案和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博爱县国土资源局拟定了规划调整方案,我局认为项目选址适宜,规划调整方案可行。

四、该项目补充耕地的资金已经列入工程概算。项目单位拟交纳耕地开垦费,沁阳市境内占地委托沁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补充耕地并补划基本农田,博爱县境内占地委托博爱县国土资源局补充耕地,并签订了协议。

我局已通过初步审查,建议省厅对上述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预审。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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